重庆网宣科技有限公司

快·准·省一站式全方位财税服务网宣让开公司变得更简单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联系网宣科技
服务热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适用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企业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20-04-06 20:16:20
  • 为支持国内新兴产业的发展,适应新的经营模式,现就扩大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企业范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商登记时间两年以上的集成电路设计、软件设计、动漫设计企业及其他高新技术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除外)从事以下业务的,可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一)自主研发、设计由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后进行收购或委托国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后收回的货物出口;

      (二)委托境外企业加工后进口再使用本企业品牌的货物出口;

      (三)自主研发、设计软件,加载到外购的硬件设备中的货物出口;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公告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税收处理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可按本公告规定予以调整。

      特此公告。

    二O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 上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下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返回